請問員工要離職想用特休假請最後半個月的假,注意事項為何? Post published:14 9 月, 2017 Post category:會員中心 Q:請問員工要離職想用特休假請最後半個月的假,注意事項為何? A: 1、員工擬於離職前將其應休之特別休假一次休完者,雇主得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,以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,與勞工協議調整特別休假期日。 2、若員工於離職前一次休畢特別休假仍應遵守”誠信原則”及”權利禁止濫用原則”,並應辦妥交接與離職手續,未辦妥離職手續而離職,造成公司損害時,可依法求償。 3、應注意者,勞工之特別休假,因勞雇雙方協商調整而於契約終止未休之日數,雇主應發給工資。 4、又勞工於離職前,其權利義務與平時無異,仍享有例假、休息日、休假及其他假別。 You Might Also Like 生理假與病假疑慮 8 12 月, 2016 季講座講義-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&如何與金融機構打交道? 21 4 月, 2022 新進勞工於報到後上班沒幾天就不見了,雇主得否解僱呢? 11 12 月, 20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