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場霸凌大解密(講義)/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

各位尊敬的總經理與人資主管:

若雇主沒有盡到預防勞工被職場霸凌的責任時,經通知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,將被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<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第1項>

若受雇人因此受有損害,例如身心受創而支出的醫療費用、因此不能工作的損失,甚至精神痛苦的慰撫金等,都可以向雇主請求賠償。

施加霸凌的人,也應該要負起責任:
職場霸凌可能涉及的刑事法規,包括刑法304條,以脅迫手段強行使人做他本來不應該做的事,或妨害他行使權利(妨害自由)、刑法第305條(恐嚇)與傷害(刑法第277條)。

附件為富爵製作的講義,可由公司向員工進行宣導以達教育訓練的目的喔!

❤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喔~ 04-230178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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